(一)对管辖权提异议
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之后法院会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裁定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裁定驳回。
(二)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实体内容提异议
法院会让双方举证质证,提异议方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比如证明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或自己抚养子女更有利等。法院会结合双方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
(三)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异议
可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