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给妻子的钱能否要回分不同情况,若为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部分或完成交付的赠与,通常不能要回;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等非真实意思表示或导致自身生活严重困难,可尝试要回。
法律解析:
从法律角度,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部分,双方都要遵循契约精神切实履行,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所以这部分给妻子的钱通常不能要回。若给钱属于赠与且已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行为完成,一般也无法撤销。不过,如果给钱是基于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非真实意思表示,根据法律可通过诉讼主张撤销。若给钱致使自身生活陷入严重困难,先可与对方协商返还,协商不成,觉得符合法定撤销情形的,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产。如果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拿不准,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