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交通事故,无责方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交强险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险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赔偿,还不足或没投商业险则由侵权人赔偿。所以无责方遇到这种情况,可等待对方走保险流程处理赔偿事宜。
(二)不过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无责方即便无过错,也要在相应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无责方应了解这些限额标准,在限额内进行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