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即便男方要两个孩子抚养权,离婚时也可向男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二)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先由双方协商数额,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