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购买且已交清保费的个人财产保险,因其财产属性明确为个人财产,所以在起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婚前购买但婚后仍在缴费的保险,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可能需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被保险人购买的共同财产保险,离婚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协商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二是协商变更投保人,获得保险合同利益的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价值。
(4)受益人为夫妻一方的人身保险,保险金通常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一般归受益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但有另外约定的情况除外。
提醒:
起诉离婚保险分割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