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优先: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依据协商结果处理。
(二)法院判决: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结合财产实际状况,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补偿请求: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
(四)少分或不分:婚姻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五)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补偿等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