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保险情况,若肇事方有保险,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继续赔偿,像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
(二)保险赔偿后还有不足,按事故责任划分,由责任方承担剩余赔偿。
(三)若肇事方是职务行为,向其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四)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分歧,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五)调解不成,受害者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强制力保障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