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及时行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对方全责。
(二)和对方一起去各自保险公司定损,让全责方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勘查、拍照,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
(三)无责方送车去维修,既可以选择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也能自行找有资质的修理厂。维修时保存好维修发票、明细清单等票据。
(四)维修结束,无责方可以让全责方先垫付维修费用,之后全责方找其保险公司报销;也可以无责方直接向全责方保险公司索赔。
(五)若全责方拒绝赔偿,无责方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让自己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全责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