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保留好与就医或转院治疗相关的交通费正式票据,确保凭据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车辆受损维修期间,保留替代交通工具费用的相关凭证。
(二)了解保险合同:查看对方保险合同约定,明确赔偿范围和责任限额。
(三)协商解决:若对方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四)诉讼途径: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