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通常没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稳定收入,不具有向父母给钱的能力,一般对父母不存在给钱义务。父母或监护人需要承担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
(二)若未成年人通过继承、赠与等获得财产,应先保障自身生活学习所需,之后可在不损害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财产用于家庭必要开支,但这并非法定必须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此条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同时说明其在保障自身权益时若有多余财产也可作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