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
(二)保险公司安排定损员,被保险人将车辆开往指定定损中心或维修厂。定损员检查车辆损失、拍照记录,确定维修方案和费用。
(三)双方对定损无异议时协商赔偿方式,通常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无责方车辆维修费用。
(四)被保险人准备驾驶证、行驶证、事故责任认定书、定损单等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五)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按合同约定将赔款支付给维修厂或被保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