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同等责任致一人死亡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二)若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联系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由其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三)若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侵权人需依照相关法律按50%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