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妻子病历、诊断证明、婚前精神病就医记录等,证明其婚前隐瞒精神病。
(二)准备材料: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据材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请求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以及妻子隐瞒精神病的事实与理由。
(三)法院立案: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四)参加诉讼:立案后等待法院通知,庭审中充分阐述观点、出示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前隐瞒精神病可认定为隐瞒重大疾病,若婚后经治不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