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当事人要撤诉,案件受理费会减半收取,由提出撤诉的原告来承担。撤诉是原告主动结束诉讼的做法,所以费用由原告负责。
(二)当法院用调解方式让案子结案时,诉讼费用怎么负担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商量决定。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决定。由于调解是双方一起达成一致解决纠纷,所以给了当事人协商费用的权利。
(三)遇到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比如原告收到传票却没正当理由不到庭,费用处理和主动撤诉一样,由原告承担。
(四)若被告提出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和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一起审理的,会分别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由反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先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