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财产转移等侵害自身财产权益行为,及时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证据,之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能请求对转移财产方少分或不分。
(二)若他们行为涉嫌重婚,收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刑事责任。
(三)想结束婚姻关系,可先与妻子协商离婚,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