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1.查看财产来源,共同出资购置、积累的财产,像共同经营收入、共同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2.依据财产登记和持有情况,登记在双方名下或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出资的财产,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3.考虑财产使用情况,双方共同使用、收益的财产也可能是共同财产。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有:一方同居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赔财产、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三)分割时,一般按出资比例或贡献大小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