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期间个人名下银行卡归属开户人,但卡内资金性质决定权益归属,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得擅自处分重大数额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夫妻期间个人名下银行卡内,若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就归个人;若是婚姻存续期间上述规定的共同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对重大数额共同财产进行擅自处分是不被允许的。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关于夫妻财产权益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