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胁迫结婚起诉撤销婚姻
准备能证明胁迫事实的证据,如胁迫方实施威胁的短信、录音、视频,现场证人的证言,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以此证明结婚违背自身真实意愿。
(二)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起诉撤销婚姻
准备对方所患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证明其婚前隐瞒应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情况。
(三)准备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材料
准备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要确保所有证据合法取得且与待证事实相关,增强证明力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