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情况,逃逸者应主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投案,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行政责任。
(二)对于民事赔偿,逃逸者要及时与受害者沟通,核算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三)若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