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结婚领证后想判断礼金是否退还,首先查看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符合则可请求返还。
(二)收集能证明未共同生活或给付礼金致生活困难的证据,如分居证明、经济困难证明等。
(三)若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一般无需退还礼金,但应了解法院会综合结婚时间、有无子女等因素判定返还及比例,做好相应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