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审判阶段接到报到通知,无需过度担忧收监问题,这可能是正常诉讼程序,如庭前调解、询问情况等,保持配合即可。
(二)若此前处于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状态,需关注案件审理结果。若判处实刑,要做好可能被收监的准备;若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则不会收监。
(三)在执行阶段接到报到通知,只要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通常不会被收监,如实配合核实执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