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因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不构成累犯,依据新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按刑法规定定罪量刑。
(二)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如违反禁止令且情节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等,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新犯的罪与原判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先对新罪判决,再结合前罪和后罪刑罚,依规则决定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