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摩托车肇事逃逸,受害人应及时报警,以便警方确定逃逸责任方,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二)在救助基金垫付费用后,受害人需配合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向逃逸责任方追偿。
(三)在确定责任方后,受害人整理好各项赔偿项目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
(四)先尝试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无果则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