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在世时,若女儿想获得房屋份额,可与父母沟通,让父母以赠与方式将部分份额给予女儿,需办理相关的赠与手续。
(二)父母去世后,若按法定继承,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房产分配;若父母有遗嘱,需先确认遗嘱的有效性,按遗嘱内容确定女儿是否有份额;若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照顾老人的记录、支付费用的凭证等,以便在分配遗产时争取适当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