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都愿意离婚,可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长期分居、一方严重过错等,增加离婚诉求被支持的可能性。
(三)处理离婚时,负有扶养义务的一方要考虑对瘫痪一方的生活保障,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