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另一方想以对方出轨为由离婚,可先收集证据,如出轨行为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程度的证据,或因出轨导致夫妻分居、家暴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向法院起诉后,配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证据充分,更有利于获得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
(三)若只是偶尔出轨,无其他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且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尝试与对方协商,改善婚姻关系,或等待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