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借款金额和时间等关键信息。
(二)协商还款:与对方协商要求还款,并保留协商沟通记录。
(三)申请支付令:协商无果,符合条件可向法院申请,对方规定期限无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提起诉讼:直接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