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为被关押者申请取保候审,可在刑事诉讼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申请。
(二)明确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很关键。包括可能仅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虽然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羁押期限到了但案件还没办完,需要取保候审。
(三)申请时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并且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