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150万属数额较大,全部退还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150万也属数额较大,全部退还同样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主动交代非法活动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三)若存在情节严重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全部退还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可提供自身有悔罪表现等证据,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