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及财产分割的婚内协议,若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反悔也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因此签订时要谨慎考量,确保是真实意愿表达。若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要在离婚后一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
(二)对于涉及子女抚养的婚内协议,反悔方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收集对方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自己抚养更有利的证据,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