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15岁未成年人涉强奸罪案件,家属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未成年人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信息,帮助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情节较轻,可通过律师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处罚的合理诉求,强调未成年人的特殊性。
(三)司法机关要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处理案件时,及时安排心理辅导和社会观护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