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疗记录、维修发票等,以便后续主张赔偿。
(二)尝试与逃逸方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三)若协商不成,可请求交警部门调解,也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申请调解。
(四)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