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违约金计算起始时间依合同约定,无约定则自违约方明确或用行为表明不履行时起算;截止时间协商解决则到和解协议达成日,诉讼或仲裁解决通常到判决或裁决生效日,违约持续存在可能算至违约行为结束时,计算标准按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调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违约金计算起始和截止时间优先按合同约定执行。当合同约定从违约行为发生时起算违约金,就以违约行为实际发生日为起始。若未约定起始时间,以违约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时间作为起始点更合理,这样能及时保障守约方权益。在计算截止时间方面,协商解决纠纷以和解协议达成日截止,体现双方的自主意愿;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以判决或裁决生效日截止是为了维护司法权威和结果的确定性。若违约状态一直持续,计算至违约行为实际结束时更符合公平原则。同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若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如果您在违约金计算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