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70万属数额较大,量刑通常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数额巨大且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若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70万属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三)司法实践中,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挪用用途、争取尽快归还公款,以争取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