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注册人需及时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避免遗忘造成权利丧失。
(二)若未能在规定十二个月内办理,要记得在六个月宽展期内完成续展,不过宽展期办理可能会伴随额外费用。
(三)提交续展申请后,留意商标局通知,若申请文件有问题需按要求及时补正。
(四)在续展期间,注册人要密切关注续展进度,可通过商标局官网或相关查询渠道了解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