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合同以重大误解为由时,可收集双方沟通记录、体现对相关事项理解偏差的文件,证明对合同重要内容有错误认识。
(二)以欺诈为由撤销合同,收集虚假宣传资料、不实承诺的聊天记录,证明对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
(三)因胁迫行使撤销权,提供威胁的录音、视频等证明受胁迫。
(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收集债务人财产变动的相关文件、交易记录,证明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若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或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受损方有权依法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