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
(二)对于有能力赔偿却拒不赔偿的监护人。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获得生效判决后,若监护人仍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三)对于经济困难、无能力完全赔偿的监护人。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赔偿,同时查看肇事未成年人是否有财产,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