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挪用私人企业公款问题,企业应及时核查账目,保留资金往来凭证、财务报表等证据,明确资金去向与金额。
(二)若涉及挪用资金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
(三)若挪用者有还款意愿,企业可与其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并形成书面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