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对诉讼,收到传票后仔细查看诉讼材料,清楚了解原告主张和事实理由。
(二)核实欠条真实性,若有疑问可申请笔迹鉴定;若欠条真实,审查债务是否已清偿或超过诉讼时效,已清偿的收集还款证据,认为超时效的在答辩中提出。
(三)准备答辩状,在其中明确表达观点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四)按时参加庭审,遵守诉讼秩序,陈述事实、展开辩论。
(五)若自身法律知识不够,可聘请律师代理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