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非法占有他人财物2万并归还,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如实供述整个事件经过,展现良好的认罪态度。
(二)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归还财物以及有悔罪表现的证据,如归还财物的凭证、与被害人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司法程序中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三)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是一个有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