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老公起诉离婚且自己也认可,要积极与对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告知法院,这样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可一并处理。
(二)若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方面无法与对方协商一致,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财产归属的证据等,以便法院依法判决时能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双方都同意离婚,一般可认定感情确已破裂,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