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家庭主妇离婚分割财产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要求家务劳动补偿,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有特殊情况会调整,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应积极收集证据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家庭主妇离婚分割财产遵循一定规则。协商优先,双方可自由确定分割方式和比例。协商无果时,法院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出发判决。家庭主妇因承担较多家务劳动,有权要求补偿。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会结合财产来源、双方实际需求等因素。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应积极收集财产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