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者,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确定。
若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比例可适当调整。给付方式上,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具备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当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时,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若原定抚养费数额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子女有权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
建议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协商。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定期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