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陈述,争取从轻量刑。比如主动交代尚未被发现的其他犯罪事实,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可以证明自己从轻情节的证据,要积极提供给司法机关,例如证明自己是初犯、偶犯,犯罪是因生活所迫等。
(三)对于受害者,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准确的案件信息,包括抢劫的具体经过、财物损失情况等,以便司法机关准确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抢劫数额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