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精神病人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当精神病人病情严重,缺乏照顾孩子能力,法院一般不将抚养权判给该方,毕竟抚养孩子需要稳定生活环境、基本照顾能力和经济条件,严重精神病患者难以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若精神病人病情较轻,有生活自理能力且能提供良好成长环境,法院会综合双方抚养条件,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孩子感情等因素确定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病情严重的精神病人亲属应配合寻找合适照料孩子方案,避免争夺不利孩子的抚养权。
2.病情较轻的精神病人争取抚养权,要提供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条件的证据。
3.双方可就抚养费达成合理协议,如无法达成,可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