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行委托鉴定且结论被法院认可时,先由委托方垫付鉴定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这种情况下委托方要保存好鉴定费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向败诉方追讨。
(二)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费用按双方责任比例承担。双方可提前协商好支付方式和比例,避免后续纠纷。
(三)侵权纠纷中,侵权人有过错且担责的,由侵权人负担包含鉴定费在内的赔偿费用。被侵权人要及时收集侵权证据,保障自身权益。
(四)保险赔偿案件符合理赔范围的,合理的鉴定费及其他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要仔细研读保险合同条款,明确理赔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鉴定费用属于为确定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侵权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