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要留意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况,比如自身曾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同意履行等,若有则时效重新计算,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使用。
(二)对于未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在要求债务人还款时,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同时保留好要求还款而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证据,以此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三)即便欠条超过10年,起诉时若债务人不提时效抗辩,债权人仍可能胜诉,所以要积极收集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