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项目及确定方式
交通事故面部疤痕未达10级伤残,可获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其中,医疗费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二)赔偿途径
因侵权行为(交通事故)造成损害(面部疤痕),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不以构成伤残为前提。受害人可先与侵权人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