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没能力支付时,优先与对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调整抚养费金额或支付方式,如减少金额、分期支付。
(二)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支付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费数额。在诉讼中要主动提供自己收入、财产、生活状况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自身属于“确无能力支付”,如丧失劳动能力、失业的相关证明。
(三)即便暂时无法支付抚养费,抚养义务仍然存在,等经济状况改善后,要按规定继续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