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三种情形可要求返还彩礼,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办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协商时留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二)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起诉时要提供支付彩礼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
(三)若不符合法定返还情形,女方有权不退还彩礼,男方诉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